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58

58.最后,必须说明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属天的奥秘 #8911

8911.综上所述,

8911.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及其生命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并且他死后仍是这个样子,因为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延续。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因为如前所述,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故“照人的行为受审判”表示照他的意愿受审判,因为意愿和行为之间并无矛盾或差异;只要外在约束不阻止,如对法律,失去地位、利益、名声或生命的惧怕,行为始终在意愿中,意愿始终在行为中。这就像努力和活动。活动无非是努力的一种延续或延伸;因为当努力停止时,活动也就停止了。因此,活动里面除了努力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因为这是一个公义和已确认的观念。在人里面,努力就是意愿,活动就是行为;它们在人里面被如此称呼,是因为他里面的努力和活动是活的。照意愿受审判,等于照爱受审判,也等于照生活中所关注的目的受审判,以及照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受审判。因为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里面的真正生命本身。这一事实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5:27, 28);还有“杀人”不仅是在行为上杀他,还是意愿去杀他,这一点由向他“动怒”和辱骂他来表示(马太福音5:21, 22)。此外,人的确照他的行为受审判,不过,只需问问他的行为在何等程度上从他的意愿发出,并且他的意愿赋予其行为什么样的性质即可。

属天的奥秘 #9283

9283.“别神的名

9283.“别神的名你不可提”表他们不可出于虚假的教义进行思考。这从“名”和“提”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整体上属于教义或信的一切和属于敬拜的一切(参看2724, 3237, 6887, 8274, 8882节),在此是指属于虚假教义的一切,因为“别神”表示虚假(4544, 7873, 8867节);“提”是指思考。“提”之所以表示思考,是因为提是嘴上说的;嘴上的话语表示思维的各个方面。原因在于,人的言语是从他的思维流入的;因为人拥有说话的思维和不说话的思维。说话的思维与所说的话语构成一体;而不说话的思维在诚实的义人那里与说话的思维,因而与所说的话语构成一体,但在不诚实或不义的人那里不是如此。因为不说话的思维就是从一个人的实际意愿发出的更高或更内在的理解力;而说话的思维则是由更高或更内在的理解力所形成的更低或更外在的理解力,好在世人面前表现或伪装公义与公平,以及良善与真理。
  这一切清楚表明诚实的义人是何性质,不诚实或不义的人又是何性质,即:对诚实的义人来说,内在人是照着天堂的形像形成的,外在人是照着从属于天堂的世界的形像而形成的(9279节);但对不诚实或不义的人来说,内在人是照着地狱的形像而形成的,外在人是照着从属于地狱的天堂的形像而形成的,因为他利用外在人伪装天上的事物,将从天堂所获得的理性概念用来支持恶欲,以及欺骗。由此明显可知,义人和不义之人的生命状态是彼此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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